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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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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7-1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离婚财产分配-上海离婚律师

    我弟弟因弟媳多次婚外情,经长期规劝无效,准备离婚。
    弟媳从结婚后就一直没有工作,二十多年来就靠弟弟一人工资收入来支撑家庭生活。
   咨询律师,弟弟家的财产该怎样分配。
一、弟弟家有存款15万元。
二、弟弟为弟媳购买了3份保险:
1、大病保险,每年交6000元,10年后返还医疗费12万元
2、养老保险,每月交475元,四年后弟媳就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1000元;
3、老来福险,最后也是返还获利的。
    现已交付各类保险费约四万多元。
三、今年3月为弟媳承租了一个彩票站,前期购买设备和租房押金共计三万多元。卖彩票每月可收入一到两千元,收入均在弟妹手里。
四、弟弟没有自己的房产,现租住单位公房。
请教律师,弟媳作为过错方,以上家产该怎样分配?
另外,弟弟弟媳育有一子,现年21岁,暂无工作。患有轻度糖尿病,不影响正常生活。请教律师,夫妻离婚,需对孩子承担什么吗?
 

【离婚律师解答】   

1、您所描述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均分。
2、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您的弟媳有第三者,存在过错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她应当不分或是少分财产。
3、因为小孩已经成年,因此离婚与小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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