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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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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男方有外遇这类离婚案件,若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得到财产,,若女方不同意离婚,又会如何

时间:2010-6-2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对男方有外遇这类离婚案件,若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得到财产,,若女方不同意离婚,又会如何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男方可以得到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但是不是不分,同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如果你们协商成功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领离婚证,如果女方不同意表示协商不成.那么就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由法院来判决是否离婚.
我决定你坚持不离婚也许有你的道理,但是最容易变的人的心,你留下人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那么你就收集证据表明你们现在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比方说对方最近给你暧昧短信或者其他的.只要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就可以,同时要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
法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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