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客户咨询】
咨询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本法条内: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包括哪种情况?
如果同居期间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为同居二人共有,但一方证明为其个人支付所有购房款项的,是不是仍按共有处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如果房产登记在2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不属于按份共同。法院分割时,可以参考出资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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