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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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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遗弃、家庭暴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有虐待、遗弃对方行为的,在离婚时应该如何赔偿-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时间:2010-5-3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虐待、遗弃、家庭暴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有虐待、遗弃对方行为的,在离婚时应该如何赔偿-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首先如果配偶一方有虐待和遗弃对方行为的要产生民事上的责任,第一对对方造成人身上和财产上的损害的要赔偿相应的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和财产的赔偿。第二、假如配偶没有劳动能力或其他的生活经济来源,遗弃一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如果在此期间还有遗弃自己子女行为的也应当对子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第三、如果配偶一方有虐待、遗弃对方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这就成为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第四、在离婚诉讼当中,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虐待遗弃行为要求单独的给予离婚的损害赔偿。
当然,如果虐待和遗弃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情节恶劣,已经触犯到我国刑法的,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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