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婚姻自由?对其应如何具体理解?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两个特征:其一,婚姻自由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其二,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1. 婚姻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做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2.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结婚自由是普遍权利,几乎人人都要行使;离婚自由却不是人人都要行使的。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基础,离婚自由是重要补充。二者相结合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贯彻婚姻自由原则就要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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