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 公共场所取得的捉奸 ” 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得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钟涛律师解答离婚外遇诉讼中捉奸证据要合法捉奸的场所很重要
1 自家取证的
举起相机拍下床上实况, 自家床上 “ 捉奸 ” 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所以, 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在罗某诉吴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评析认为:罗某是自己家里捉到奸宿的孙某与自己丈夫的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不构成刑事责任。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孙某的其他权益,如名誉权等,还有待探讨。那要看她目的传达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照片只作为给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这些都不违法。
法律维护的公民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齐丽华认为。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论其性别,地位,都将受到法律的维护,第三者也不例外。就目前罗某 “ 捉奸 ” 拍照的行为来说,孙某告其侵犯她合法权益,主要看她要求维护什么权益,如果是名誉权的话,不会受到法律的维护。因为她名誉权已经被她自己破坏了法律也无法保护。尽管罗某在取证过程中,行为可能有些过激,但只要主观上不是故意侮辱,客观上又不是故意宣扬,从法律角度上看,不好说罗某侵犯了孙某提出的权益问题。
自家床上 “ 捉奸 ” 行为不要过激, 因此。照片不要传达,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
2 他人家取证
不但收集的证据不能被法院采纳, 人住宅或宾馆内取证。反而可能会吃 “ 侵权官司 ”
3 公共场所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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