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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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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解答离婚房产分割

时间:2010-4-1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钟涛律师解答离婚房产分割

 

的一个朋友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套住房,是他供职的单位以他在该单位上班10年为条件而低价卖给他的福利房,该房为婚后花四万元购得,现在没有产权证(可以单位内部转让),要等10期限到了才能办,目前还有5年才满,请问:如果离婚,这套住房应该怎么分割?谢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如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并非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的情况下,采取协商不能解决时进行平均分割。
该房屋是婚后购买,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是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则要平分。考虑到该房屋尚不能上市交易,并且是单位福利性的房改私房,由原是该单位职工的一方使用并按当时购入价格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另一方。
因为该单位职工一方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离婚后仍然可以享受,而另一方则不可能继续分享,该房屋五年后虽可上市交易但不能以此评估。该单位职工一方可以长期居住,故此按原购入款四万元的二分之一即支付二万元给另一方。
相互交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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