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还卖妻子房子老公构成诈骗罪-上海离婚律师
发现该房已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以冯某和毕某的名义卖给了李某, 冯某立即赶至瑶海房产局查阅房产出售资料。价格为 24.5 万元,并办理了房产证。同时,冯某发现有人冒充她名义在某公证处操持了委托书》遂立即报警。
毕某和冯某共同出资 14.8 万元(含房屋按揭贷款 3.8 万元)买下了位于合肥铜陵南村的一套房子。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和,2005 年 5 月。于 2006 年 2 月协议离婚,约定此房所有权及儿子的抚养权都归妻子冯某,剩余房贷也由冯某来偿还。
冯某迫于无奈, 但是 离婚 后毕某不愿离开此房。便只好让毕某居住该房,以后每月 750 元的房贷转由毕某来偿还。冯某则带着孩子回了老家住。
生意亏本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2009 年投资的某药房生意再次亏本。债主每天逼债和自身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双重压力下, 毕某于 2008 年加盟了某房产公司亏了 16 万左右。毕某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毕某以协助前妻冯某料理房屋土地证为由, 2008 年 8 月。将房屋产权证骗到手,并在房产中介登记了房屋出卖的信息。
李某通过某房产中介联系了毕某, 2009 年 3 月。想购买此房。随后毕某私自伪造了该房产合法所有人冯某的身份证和他与冯某的结婚证,并办理了虚假公证和房产过户。
毕某在其前妻冯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售出, 2009 年 4 月 14 日。售价 24.5 万元,并于当日把该房屋剩余的按揭贷款付清后,剩余的房款 23 万余元被其还债、挥霍殆尽。
骗局被揭被提起公诉
见土地证又办不下来, 冯某将房产证及户口本交给毕某后。便三番五次前去讨要房产证,毕迟迟不愿归还。
冯某到合肥市房产局办理挂失, 2009 年 6 月 30 日。直到这时冯某才得知房屋已被转卖给了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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