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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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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付首期款购房,结婚后才领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0-3-8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结婚前付首期款购房,结婚后才领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付首期款购房,结婚后才领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昨日,正和妻子闹离婚的李先生咨询。

2006年10月,李先生在古田一带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首付15万元,贷款20万元。一年后,李先生与女友张某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去年,李先生拿到房产证,证上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
今年,李先生和妻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这套房子已升值到约60万元。李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所购,不需与妻子平分;张某则认为,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法定凭证,既然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才领到,而且双方一直共同还贷,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表示,根据上海市规定,产权证在结婚后办理下来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一并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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