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财产分割>钟涛律师解释离婚时一方隐瞒存款怎么办? >

钟涛律师解释离婚时一方隐瞒存款怎么办?

时间:2010-3-1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钟涛律师解释离婚时一方隐瞒存款怎么办?

和妻子均已同意离婚,若你提供不出对方存款的有关线索。但以前双方的共同财富(数十万元)全部由女方掌管,现我提出分割共同财富,却说已经花光,没有存款,请问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获得自己应得的财富,因为存款由女方掌管,无法了解存款的确切数额及目前存款余额,如果提起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干得到法庭的支持?

答: 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对你所主张的夫妻共同存款提供证据,所以现在需要对存款进行查询以便证明你主张。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维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所以个人将合法收入存入银行,归个人所有不得侵犯。另外,银行对储户负有失密义务。所以,除了司法机关依据法定顺序查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到银行查询公民的存款。

根据以上所列法律规定,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到银行收集你夫妻共同存款的证据,但你应当提供的有关线索为: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存款金额、存入的银行等。

人民法院无法进行查询。如果你离婚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配偶隐藏了共同财富,而在离婚后掌握相关证据,根据《婚姻法》规定你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富

 

. TAG: 钟涛 离婚 律师 存款 隐瞒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