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我丈夫3年前与一未婚女青年关系暧昧被我发觉后,他当着我和我们双方的父母立下《保证书》,说如再与别的女性乱来,就按我的要求无条件与我离婚,房屋和全部家产归我所有,他只带自己换洗的衣服出门。看他信誓旦旦十分诚恳,我心一软就原谅了他。没想到才好了两年多,他居然又与一离异的少妇暗中来往,前不久被我捉奸在床。我无法再与这样的花心男人生活下去,再次决定与他离婚。我们婚后所购的房屋价值80余万元,还有10万元存款,按《保证书》应该全部归我。但他此时却不肯兑现承诺,狡辩说他之所以在《保证书》中答应“净身出户”,是因为碍于双方父母的面子,为让几位老人放心才那样写的,其实他心里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这样一来事情就麻烦了,如果万不得已走上法庭的话,他写的《保证书》及其“净身出户”的承诺有无法律效力呢?(晓 华)
【专家解答】
晓华朋友:
你来信所述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不多见,所以现行法律对此尚未做出具体规定,因此目前无法给你以确切答复。不过,依据合同法原理分析,应该说达到你所希望的目的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你丈夫所写的只是他单方面的一种“保证”,而不是你们夫妻双方为离婚而达成的一种协议,严格说,这种行为实际上只具有道德层面上的意义,而不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关于这一点,你丈夫已经说得很明白:他是“为让几位老人放心才那样写的”。既然如此,其“法律效力”又从何谈起呢? 其实,像你所遭遇的这种情况,只要证据确凿,离婚时你完全有权要求他给予你“过错赔偿”。至于赔偿数额,那就要经过协商而定,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无论如何,80万元的房屋和10万元的存款全部归你,让他“净身出户”是不大可能的,这一点你应做好心理准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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