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否有权任意处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父母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父母只有在为了维护子女本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处分房产。但实践中操作起来相当复杂。仅公证处就不会冒风险给您做公证,但房屋管理部门对转让未成年人的房产必须要求公证,因此也办不了过户。
因为未成年人从出生之日起,就有购买、接受、继承等权利,但因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没有抵、出让的权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果在其成年之前将房屋转让或抵时,就会涉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一般情况下监护人不能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置房产,比如未成年人出现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费、孩子要出国留学但钱不够等,监护人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处置房产。处置前,监护人必须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资料,并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方能转让或抵。
公证部门为什么会停止对那些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的房产做转让或抵贷款的公证呢?上海市一家公证处的一位人士说,原因是风险太大。监护人到公证部门公证是为了说明“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置房产的”,比如用于子女的医疗、教育等,但监护人处置房产的最终目的是否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公证部门无法把握,如果监护人不是将所得款项用于被监护人,日后一旦孩子提出异议,公证部门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用儿子名字买的房子,我想给卖了,具体怎么办,可以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用“儿子名字买的房子”,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房子就归你儿子所有。
2、如果你儿子已经成年:他的财产只有他自己有权处理,父母经他授权委托后可以代他处理。如果没有授权而擅自处理:就是侵犯了公民(即你儿子,在家庭关系上他是你儿子,在法律上他也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是侵权行为,不因你们是父子关系就免除法律责任的。
3、如果你儿子尚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只能】在【为儿子的利益】时才可以处理房产,否则【即使得到了孩子的同意,仍是侵权】(因为: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表示的同意或是不同意不能视为民法上的“意思表示”,否则也就不必用法定代理人来代理了)。
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