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认定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上海离婚律师 >

如何认定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12-3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案情介绍

20021220,张学远和邵华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双方协议已履行完毕。嗣后,张学远发现,200281日,邵华与案外人上海强民房产公司签订上海市杨浦区X2063号五层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邵华向案外人上海强民房产公司支付房屋转让款人民币3,516,501元。依据杨2002033721号权证,系争房屋于200211月登记于邵华名下。张学远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应依法分割。邵华辩称 系争房屋实际购房人和出资人均是长华学院,自己仅是名义购房人,而且自己和张学远从未就系争房屋支付过任何对价,系争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初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主要是考虑到其与境外公司合作办学的学院存在能否被批准成立及外籍人士在我国购房的政策限制,邵华还出示了相应出资的财务凭证。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由于邵华就是长华学院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基于长华学院和邵华之间具有这样的特殊关系,而长华学院的财务凭证仅仅能够反映出资金的来源和流向,并不能证明长华学院就是实际出资人,而且所谓的外国人不能在上海购买商品房的限制已经在200181日起取消,同时邵华与长华学院之间订立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并且有支付租金的事实,因此法院据此认定邵华主张房屋系长华学院实际出资与常理有悖,该房产属于邵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这个情况也有例外,这就产生了实际出资人的概念。新的《物权法》中也对此有所规定,所谓实际出资人是指实际出资购买、使用、收益并处分该房屋,但是却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义下的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通过法院主张权利,只要证据充分,可以将房屋重新确权到自己名下的。实际出资人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原因很多,但是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该房屋实际上仍然受实际出资人支配,而非房屋名义上的所有权人支配。

 

 

  律师评析: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也有很多,主要是基于下面的原因:

   1、房屋实际出资人已经有多套房屋,处于顺利办理贷款的原因而登记在他人名下。

   2、基于逃避债务的原因而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3、实际购房人没有购房资格而登记在他人名下的。

   房屋挂名登记与两种法律行为最容易混淆,一种是借款行为,一种是赠与行为。因此有必要在此做逐一的区分。

   挂名登记与借款的区别是,如果是借款那么应该会有欠条,而且借款人不会实际占有所购房屋,也不会干涉登记人对于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挂名登记与赠与的区别是,赠与一般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如果其他亲属之间的赠与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可信的理由,因为房屋毕竟是标的非常大的财产,一般不会发生无缘无故的赠与,而且如果是赠与的话,出资人也不会干涉房屋的处置。

   因此认定房屋是否是他人实际出资主要是根据出资的原因来考察的,而且律师也不赞成通过这种方式购买房屋,因为这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讲风险很大,尽管法律规定如果实际购房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话,可以通过法院确权的方式,重新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因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登记具有法定的公示公信力,因此要推翻他,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如果挂名登记人中途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就更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了。

. TAG: 如何认定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上海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