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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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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有无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

时间:2010-12-1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客户咨询】

继子有无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

 

我妈再婚是我已成年,且已有固定工作,现在我继父刚去世,请问律师我有没有继承他遗产的权利?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继承法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你妈再婚时你已成年,你与继父没有扶养关系,故你无权继承你继父的遗产。

父母子女关系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其承担起了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责,而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的产生并不由于出生和收养,具有特殊性。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出生、认领和收养等,如《瑞士民法典》第252条规定了一般子女关系的形成:(一)子女与其母的关系形成于子女出生之时;(二)子女与父的关系,依母的婚姻而定,亦可通过认领或有法官确认;(三)除上述情况外,子女关系亦可因收养而形成。[2]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则不同,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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