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现在想离婚的问题
老教师,男,72岁,月工资2000远左右。经人介绍后,认识不到半年时间,于09年5月与60岁农村妇女领取结婚证(因女方暗示催促去领的),经协商因为女方要带孙子读书所以平时没到男方家,只是星期天才偶尔到男方家住一起。俩人感情一般,女方是那种颇有心眼的女人。她想要买什么东西总是拐弯抹角地暗示老教师拿钱(婚后买有2000元电动车,5000元一根项链,衣服等若干——完全违背了她自己当初认识时说的“只要给日子给她过就满足了”的承诺)。现在老教师想和她离婚,请问:财产和工资方面会有那些损失?另:老教师曾经答应到男方家生活以后给她存款10000元留百年以后养老的。这个钱如果离婚的话是否可以不给?——恳请职业律师认真仔细地回答,急等!谢谢!!!
【钟涛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也就是说结婚之后,工资和购置的东西都是夫妻共有,如果离婚是一人一半的,电动车、项链都包括在内。衣服是个人的。男方不能分到。
答应的内容为:到男方家生活后,给一万元。这是附条件的承诺。既然未到男方家一起生活,那么该承诺就不生效。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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