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自己名义买的房子,婚后是不是成了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30万的房子,婚前男方付了33%,10万左右,结婚后不管你两的收入谁高谁低,谁支付的供房款.离婚后,男方提供书面证明三分之一是婚前自己支付的,则按房管所评估市场价格后,男方得到66%,女方得到33%.大家看的明白?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案例各不相同.
如情况一:甲男父母婚前以甲的名字为甲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几年,甲妻离婚提出分甲名下的房产一半的财产.结果甲父母提出甲婚前无经济收入来源,并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出全资购买,与其妻子无任何关系.法院宣判房子完全归男方.
情况二:甲男与甲女结婚5年后离婚,离婚4年后才得知在两人婚姻期间,甲男父母出资悄悄为其购买了一处房产,而甲女离婚时并不知道此事.后到法院起诉要求平分,法院不受理.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不公或隐瞒财产,须在发现后两年内起诉,超过两年以上不受理.
情况三:甲男与其女友恋爱多年,双方一直忙于工作而未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出于对女友的爱,甲男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女友名下.后来两人奉子成婚前,男方已支付完全部楼款.后两人离婚,男方提出分一半的房产,法院不支持.
总之,房子是个大问题.......
我不建议大家搞婚前财产公正,很多国人也接受不了.
不好说.....
感情这东西,好的时候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不好的时候,就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劝大家:既然爱过他/她,离婚的时候多替对方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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