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同意将房产全部赠予女方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客户咨询】
我父亲承认有婚外情,并同意将婚后所买的两处房产全给我母亲,但他考虑到房产过户的契税较高,暂不过户,只肯写协议,也不肯公证。请问律师,该协议不公证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他反悔该怎么办?婚后赠予房产,需不需要缴纳契税?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双方自愿处分其财产的协议即使未经公证,也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2、但是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因此你最后立即过户或者办理公证,否则将来一方反悔就麻烦了。
3、夫妻离婚时办理产权办理登记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国家税务局有文件规定的,所以你可以放心的去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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