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她把房子产权让给我,需要签协议吗-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在协议书中约定我把我们共有的两套房子的产权都给她。在办完离婚手续后,我与她就房子的问题又进行协商(两套房子还没过户),她同意把一套房子再让给我(这套房子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是婚后买的)。请问律师,她把房子又让给我的约定需要签协议吗?该如何约定才能避免麻烦?需不需要公证?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你们的约定需要再次签订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只有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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