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起诉法院离婚>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 -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

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 -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时间:2010-11-29来源: 作者: 点击:

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

时间:2010-11-1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
    胡男是解放军某部中尉军官,李女是菜市棉织厂工人。胡男与李女
结婚7年,胡一直在外地服役,李承担了所有家务并且还要照顾胡的父
母及他们不足3岁的孩子,负担很重。李女不堪重负,向区法院提出与
胡男离婚,胡男坚决不同意。但是,该法院办案法官判决准予离婚。胡
男诙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除非军
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都须征得军入同意。法院办案时,对于现役军人的
配偶要求离婚的,若军人没有重大过错,都须征得军人同意,否则,不
能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此案判决离婚比较合适,也要与军人所在部
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取得联系,由部队做通军人工作后,才能判决准予离
婚。因此,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本案中,胡男可在区人民法院判决15日内,向该区所在地的上一级
人民法院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役军人提离婚,配偶反对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对于现役
军人的离婚问题,我国法律有特别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
于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
规定可知,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
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入一方
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
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