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提出离婚,女方有什么利益争取-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男方婚前家里已有房子(3室一厅),但是房产名字是男方父亲的名字。而且男方父亲去年已去世,但没有把房产权转到男方名字里,请问现在男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女方该怎样要求得到过错赔偿?
在证据充足下,可否因此要求男方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男方转移财产里,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如果男方是独生子,或者其它合法继承人表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的时候,那么男方父亲去世的时候房产就会根据继承法继承给男方,也就是说虽然没有去房产部门作产权证的变更,但是房产的实际所有人已经变更为男方,所以该房产是合法的夫妻共有财产,也就相应的有女方应得的部分。
2、如果你有证据表明他有外遇,你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金额大约为5万左右
3、如果男方转移财产,查证属实,可以要求法院对转移部分财产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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