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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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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后是否可重新分割财产

时间:2010-1-1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市民吴女士与李某结婚第三年,发现丈夫在外与人同居,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后协议离婚。因为平时丈夫很少回家,吴女士对他在外的经营情况不了解,只知道他开了一家公司,并听丈夫说这家公司已经负债。后来离婚协议上关于财产的内容均注明“无”。  
  
   
  
但办理完离婚协议后不久,吴女士又听说离婚前,丈夫共开办了四家企业,并在郊区买了一栋楼房。目前工商局对李某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请问吴女士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妇女维权帮办: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吴某的前夫李某确实存在法规中所指的情况,那么吴某就有权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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