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时是否需缴契税
一、个人继承房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是否需缴纳契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予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如何确定?
答: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不一定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4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应适用该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和计算税额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39号)规定,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应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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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予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如何确定?
答: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不一定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4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应适用该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和计算税额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39号)规定,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应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