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调解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

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时间:2009-8-17来源: 作者: 点击:
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某市金女士于1986年和丈夫结婚。婚后五六年时,丈夫开始经常
出差外地,有几年甚至常年在外。此外,一男人常来纠缠她,经不起诱
惑,两人有了性关系,并且保持了一年多,但她还是爱丈夫的。2008年
上半年,她丈夫获知此事,便提出离婚,并说:“如果你俩今后断绝关系,
我们还可以和好;但如现在不离,我心里气愤,可能会弄死你。”她虽不
愿意离,但自觉有错,又认为真的会和好如初,便同意了,并在没有分得
一点财产的情况下,糊涂地在丈夫拟好的协议上签了字。后来,丈夫没
有一点和她和好的迹象,她觉得很亏。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提出财
产重新分割。
    本案是关于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例。该案中,金女士的情
况可否再提出财产分割呢?
    金女士在其丈夫未同意变更协议时不能再提出财产重新分割。根
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处理;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可见,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
并合法有效,除非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
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或者撤销”,此案中的金女士在和丈夫签订离婚协议时,丈夫对其存有
着欺骗和威胁。因此金女士可以主张协议无效,之后再对财产进行重
新分割。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上述协
议。 . TAG: 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上海婚姻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