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房子没了债还要还
张先生和妻子王女士买房后,手头还有一点“闲钱”。l张先生在亲戚的鼓动下,和亲戚一1一起在桃浦开了一家浴室。 浴室的生意没有起初预想的那么好。日常的开销加上员工r。资等,把张先生这两年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眼看着马上就要入 ,冬了,张先生抱着搏一记的心态,又向几个朋友各借了几万元钱,盘算着冬天来浴室洗澡的人增多,生意可能会扭亏为盈。可是,浴室的经营状况依然没有多大起色。没过多久,张先生支撑不下去了。而这时,借钱给他的几个朋友看浴室经营状况不佳,纷纷前来讨债。无奈之下≯3为了躲避高额的外债,保住现有住房。在朋友的怂恿下,张先生和妻子签订了一份假离婚协议。一曲了使协议离婚能够显得真实,张先生夫妻两人又邀请了几个朋友作为见证人,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婚前所购房屋离婚后归妻子所有。”但声明房产实为张先生父母出资购买,因此享有居住权。之后,张先生夫妇经法院调解离婚,
房子归妻子所有。此后,张先生一如既往地和前妻一同住在该房屋内。离婚后的两人常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王女士责怪张先生当初太莽撞,钱没有赚成反而欠了一堆债。而对于王女士的挖苦,张先生十分生气。两人的关系也逐渐恶化,从小吵三六九到大吵天天有,有的时候口角还会演变成殴打。王女士想到自己已离婚,且现在房子的所有权归自己,可自己反而要受“借居者”的欺辱,遂于2004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搬出。而张先生认为,此房屋其父母也因有份。同时,债主们也纷纷上~门要债,并将张先生和王女士一 .同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 ’的房屋。在2004年初原、被告调解离婚前,经房屋产权监理所 ‘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属原、被告共有。该确认房产权属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未被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之前,其法律效力法院予以确认。2004年初,原、被告调解离婚,对该讼争房屋遵
行了协议分割。归原告所有。原、被告虽于2003年12月达成所谓的“离婚协议”,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在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此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但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应予遵守。现被告离婚后仍居住在属原告所有铲房屋内,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应予迁出。另一方面,张先生欠下的巨债务系其婚姻存续期间内发生,因此,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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