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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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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房屋虽已拆迁 母亲所立遗嘱仍有效

时间:2009-11-2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老翁与保姆黄昏恋 订立抚养协议后独自住养老院

葛老太太的四个子女将长子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因继承纠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采用葛老太太四子女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采用四人诉讼请求的判决。

     葛老太夫妇育有子女五人,其二人原在东四有平房八间并居住在此。 1976 年,葛老太的老伴去世。 1984 年,葛老太取得了八间房屋的所有权证,随后葛老太便和五子女对该处房屋进行了析产,约定葛老太占有 60 %左右的份额, 2000 年 3 月,葛老太立有公证遗嘱,写明东四八间房屋是其与老伴夫妻共有财富;其去世后,其在此房中的个人份额留给长子。 2003 年 3 月,该八间房改造拆迁,葛老太被安置了住房一套并取得拆迁款 48 万元。同年 4 月,葛老太与五子女协商对拆迁款进行分割。葛老太取得了 30 余万元。 2003 年 8 月,葛老太去世。

. TAG: 遗嘱 母亲 房屋 涉案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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