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能处分孩子财产?
【咨询】:我弟弟于去年在车祸中去世了,此前他已经和妻子离婚,孩子跟着他生活。在弟弟去世后,弟弟的单位让我们家找一个人做孩子的监护人,把我弟弟的死亡相关补偿金领回。我在将钱领回后,用这笔钱给弟弟孩子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孩子的名字。现在,孩子的母亲要孩子跟着她过。请问
,我们要不要办理监护人变更手续?孩子的母亲有没有处分这套房子的权利?
【钟涛律师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从上述法条来看,你弟弟的前妻应当对孩子具有法定的监护权,但不知何因从你们家找人担任监护人。若现在是你们家人担任监护人,根据《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
另外,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任何监护人不得处分该房产,如果你弟弟的前妻有侵害孩子财产的行为,你可以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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