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证据应该收集哪些-上海离婚律师
现在婚姻当中面临诱惑比较多,如果发现一方有外遇,如何取证据
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律师取证,证明效力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而且取证必须合法。
你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案由是卖淫嫖娼,你提供住址,公安机关可以去查,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他们肯定出示不了,公安机关的笔录是最好的证据,效力是最高的。
起诉到法院后,可以申请法院到公安机关去调取证据。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这是由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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