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涉及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由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入伙一方重婚而导致婚姻关系无效,同时存在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本诉时确认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质素,但是他可能会涉及合法配偶的财产问题。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婚姻法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
. TAG: 当事人 婚姻 财产 重婚 诉讼